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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有色建设集团公司涉嫌违法招标,新建区住建部门介入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6  浏览次数:54
    日前,江西千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诺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反映,他们想承接位于G320国道与南昌市新建区天福路交叉口的某楼盘园林绿化工程,却被该项目施工方——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公司)的“实际施工人”拿走了80万元居间费。然而,千诺公司进场施工8个月,有色公司既不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又不支付工程款。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张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经中间人谭贵福介绍,他认识了某楼盘“实际施工人”——陈伟文、陈清建等,并表明想承接该楼盘住宅园林绿化工程。 “只要支付80万元居间费,这个工程就让你做。”面对谭贵福等人的要求,张先生有些犹豫,但考虑到有1790万元的工程量,便将80万元打给谭贵福及其指定人员账户。同年11月2日,千诺公司收到了由有色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在这份《中标通知书》上,有色公司项目部加盖了公章,明确“经评定,我单位确定千诺公司为中标人,工程承包范围为D08地块住宅园林绿化工程,合同金额及工期以双方最终分包合同协商约定为准。” 张先生称,自去年10月份进场施工至今年6月,该公司垫付了260万元,并多次催促有色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对方却一直拖延。由于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张先生停工,并向有色公司讨要垫付的260万元工程款。时至今日,有色公司仅支付了53.8万元农民工工资。 在维权过程中,张先生注意到,从项目备案人员公示的信息来看,陈清建是有色公司员工,可实际上他只是挂靠该公司,本质是一名承包人,收取80万元居间费于法无据。“如今,谭贵福说80万元给了有色公司的负责人,有色公司又称他们没收过这笔钱。”面对推诿,张先生不知向谁讨回居间费。 为核实有关情况,9月19日,记者拨通了谭贵福的电话,他一听记者采访,拒绝介绍有关情况,迅速挂断。而“实际施工人”陈清建的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对千诺公司的遭遇,现在负责该项目的有色公司经理万长发回应,他们一直在该楼盘施工,从未将项目挂靠或转包给任何人,也不认识谭贵福、陈清建等人,与千诺公司也不熟悉。千诺公司支付的80万元居间费,没有转入公司账户,而是转给个人,很可能是上当受骗了。他建议张先生与谭贵福等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报警或起诉。 那为何让千诺公司中标该项目,并在项目上施工8个月?对此,万长发回复,当初,千诺公司没有走招投标程序,可能是前期施工方负责人陈伟文让千诺公司进场施工的。到目前为止,有色公司未与千诺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匪夷所思的是,万长发承认千诺公司收到的《中标通知书》上的公章是真的,却不告知《中标通知书》是谁发出的。 该楼盘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表示,项目前期施工管理混乱,有色公司将项目转包挂靠给陈伟文、陈清建等人施工,引发了一系列纠纷,难以保证施工质量。为此,开发商方面要求有色公司必须使用自己的正规团队施工,后来有色公司将陈伟文、陈清建等人清除出场。目前,他们正在督促有色公司与千诺公司协商解决问题。 针对千诺公司反映的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余建岗告诉记者,该局已介入调查。从初步调查情况来看,有色公司涉嫌违法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该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违者住建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江西日报)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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