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工作。
通知指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就是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向社会和企业职工公开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职工个人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向企业和其他职工承诺。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工作。2019年12月底,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面落实;2020年6月底,中央和省属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承诺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加大承诺书签订情况督查指导力度,对直接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年度检查要达到100%,对下一级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抽查不低于10%。省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承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