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3  浏览次数:122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法律依据】

    《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相关行业资讯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