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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环节的中介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浏览次数:334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近年来,上海、广东、浙江、山东、湖北、云南、深圳等省市大力精简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其政策举措呈现出六大亮点,对其他省份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

      一是以“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提升。2018年9


      月,上海市实施了《关于本市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包括五方面要点:每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都要制定服务指南;每份服务指南都要讲清楚中介服务的依据、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结论、法律效力、机构、合同、材料、工作程序、期限、文件、收费依据及标准、义务和责任等18项内容,把评估评审的具体条件、要求明确告知群众和企业;设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明确要有法律依据和合理化论证;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

      二是以“网上平台”实现集中办理。广东、浙江、湖北、云南、重庆等地都建立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平台。云南省投入1691万元开发建设了全省中介超市信息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和平台运维,提供给省、州市、县三级和部分园区共153个选取点使用,实现三级共用、数据整合、资源共享。从中介机构申请、审核、入驻,到采购项目登记、发布、选取、签约,再到对中介服务开展监督评价、信用管理,均通过网上平台全程在线办理。

      三是以“清单管理”精简规范事项。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在精简规范中介事项,并公布事项清单,清单之外无事项。深圳市完成市直部门三批共77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公布了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98项;湖北省公布了省级层面的143个事项,每一条事项都注明了审批事项、资质类型、审批部门和可服务中介机构情况;浙江省也公布了省级层面121个事项;云南省省级梳理出5大类41个资质141个中介服务事项,与59个投资审批事项相对应并实现同步动态更新调整。青岛市近日公布,在全国率先取消施工图审查,谁设计谁负责。

      四是以“中介超市”理顺市场秩序。广东、浙江、福建、重庆、湖北等地均建立了实体或网上中介超市。例如,浙江省中介超市已覆盖所有市县,凡符合条件的审批中介机构均可入驻入网,建立业主和中介机构双向自由选择机制,目前平均每个中介超市入驻中介机构200家以上,同时建立信用评价和诚信监管机制,一库入驻、全省执业。再如,云南省中介超市建成运行以来,全省累计发布项目公告20827个、公开选取20622个、签订合同18701个、履约结束12552个,资金节约率33%,缩短投资审批时间45%以上。

      五是以“联合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浙江以“联”为着力点,归并同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变串联为并联,变多项独立服务为联合服务。

      六是以“分类削减”推进精准施策。山东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了分类削减。主要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取消297项,占总数的33.6%;自主办理346项,占总数的39.2%;政府委托61项,占总数的7%。从含金量来说,都是给企业群众减轻负担的“真金白银”,原来由申请人付费购买的中介服务,现在由政府掏钱购买。

      对标对表上述这些先进省市的做法,湖南应进一步创新推进行政审批环节的中介服务改革,将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重点,在全省范围统一研究推动,强化市场监管,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开放竞争、便捷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市场。

      首先,应建立“四个一”的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基本框架。推进“一标准、一清单、一网站、一超市”的“四个一”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框架。“一标准”:以标准化为总抓手推进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出台中介服务指导意见和标准化指南,对于中介事项进行标准化管理。“一清单”:清理精简“全省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形成政府委托中介服务事项和业主委托中介服务事项两方面内容,并不断优化,做到清单之外无中介服务。“一网站”: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湖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平台”,将审批中介事项清单、流程、中介库、服务对接、中介评价和监管等均在网站上实现。“一超市”: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湖南省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和各级政府中介超市,凡符合条件的审批中介机构均可入驻、入网,对入驻中介机构建立信用评价和诚信监管机制,坚持一库入驻、全省执业。

      其次,应按照“五减”原则精简归并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是“减事项”。梳理现有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有明确内涵、外延限定的,要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可在目前基础上按照30%左右的幅度削减归并事项,确保省级事项清单不高于兄弟省份的平均数。二是“减环节”。全面梳理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中介环节,倡导联合审查,将中介服务环节所用时间纳入部门审批时限。三是“减材料”。实现中介服务全面上网,依托网上平台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反馈,逐步取消线下审查。四是“减时间”。通过多本合一、多评合一、联合测绘等方式,对同一阶段或相互关联的中介事项,由串联审查改为并联审查。五是“减费用”。实施中介服务竞价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开放程度,打破区域、行业壁垒,各部门或地方不得设置定点供应商等条款。

      再次,应实行中介机构服务“三统一”。一是统一服务承诺时间。按照服务事项分类制定承诺服务时间标准,大幅压缩承诺时限。二是统一规范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区间,公开收费依据和细则,发布不同类型服务的收费指导价格。三是统一服务规范。全面执行中介机构的行业规章、行业标准,以及信用评价、信用档案等制度,提高服务效能。

      此外,应健全多维度监管评价体系。一是坚持政企分离。全面推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坚决取缔“红顶中介”。二是推进信息公开。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实时公开共享中介机构在资质、人员、执业记录、信用等方面的监管信息。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实行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分门别类建立诚信档案,定期组织对中介机构进行公开评议,并向全社会公示,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四是完善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机构的惩戒力度,严惩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并清退出全省中介超市,真正让中介服务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运行”。五是健全行业自律监管机制。积极指导中介机构建立健全自律性监管机制,切实发挥自律、服务、指导、协调作用,完善行业执业标准、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规范行业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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