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连律师解答:房地产项目如果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风险等级很高,建议购房者不要购买,很可能会落个钱房两空。如真的发现购买的房产项目存在违法建设的现象,建议立即和开发商协商解决退费事宜。如协商不成,建议立即诉至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要求开发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亲属借下高利贷,如何止损
李女士问:2015年,我父亲与李某签订了数份借款合同,每份借款合同里都存在“砍头息”的现象,总借款数额光本金累计就有500万元,借款期大部分都约定为两个月,每张借条上都有我作为保证人和母亲作为房产抵押人的签字。我们该怎么维权?
刘翠连律师解答: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本金。你父亲可以让对方拿出银行流水,以便法院核查借款的真实本金数额;其次,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如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其主张过权利,作为借款人,你的父亲可以对诉讼时效提出抗辩,同时作为保证人和抵押人,你和你母亲也可以就担保期限提出抗辩,以免除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