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强表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民性、法律性和服务性三个鲜明特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主体架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选仲裁”的一站式服务。三大平台共汇聚了全省553家律师事务所、7000名律师,113家法律援助中心、587名工作人员,112家公证机构、340名公证员,12家仲裁机构、1322名仲裁员,186家司法鉴定机构、3022名鉴定人,55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11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4011个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104513名,2353名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222.5万名法律明白人。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服务网络,形成了“规模效益”,推动解决了全业务、全领域服务问题,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提升服务供给,加速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向“两快、两全”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