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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浏览次数:1257
     坚持底线思维 深查安全隐患 严格现场管控
    我省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我省正处于建筑施工高峰期,部分企业抢进度、赶工期,安全隐患大,生产安全事故易发。近日,省安委办部署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底线思维,深入排查隐患,全面加强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好之又好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各相关部门坚持生命至上,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坚决克服松懈行为、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丝毫不能掉以轻心。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及时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和分析本地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

    深查安全隐患,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重点排查在建、在修或升级改造的大跨度建构筑物,以及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及使用等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从最容易忽视的环节入手找问题,切实不留死角和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现场管理混乱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整改到位后才能予以复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记录在案,对未能立即整改的风险隐患要专人跟踪负责,务必落实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暗访,严查立改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并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对安全隐患和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形成“利箭高悬、震慑常在”的工作态势。

    严格现场管理,切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易发多发的问题,全面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断加大管控力度,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冒险作业。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封闭施工,按规定进行现场围护和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督促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量化安全管理指标,健全从企业负责人到每一名员工的安全责任制。

    当前,我省正进入主汛期,雷电、暴雨等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明显增多,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中源头性、根本性、苗头性、系统性、季节性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分层分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化解风险。严格按照《吉林省开展“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旅游、燃气、校舍校车等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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