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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市正有序恢复物业小区疫情期间装饰装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8  浏览次数:689
    核心提示:记者3月16日从市物业管理处获悉,按照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芜湖市正有序恢复物业小区疫情期间装饰装修。按照要求,

    记者3月16日从市物业管理处获悉,按照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芜湖市正有序恢复物业小区疫情期间装饰装修。

    按照要求,目前有关装饰装修的防控措施主要是主动报告、自查自控、出入管理、限制人员、车辆管控五大方面。其中对有装饰装修需求的业主和装修企业,要主动向辖区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报告,提交装修施工疫情防控承诺书。业主、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疫情期间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确定一名装修施工疫情防控专员,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装修施工人员应凭身份证办理小区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同时,本地装修施工人员提供本人所居住小区出入证;非本地装修施工人员提供装修企业出具的证明;零散非本地装修施工人员,由装修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共同承诺。装修企业和装修业主应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优先使用本地人员和有资质的装修企业。对集中装饰装修的新建小区,每户施工人员不得超过3人,对零星装饰装修的小区,每户施工人员不得超过4人。装修施工人员要选择错峰进入小区(早上9点后、下午2点后进入小区),同时,限制不同装修工种混合交叉施工。

    特别提醒,各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做好有序恢复物业小区疫情期间装饰装修工作的协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装修企业和装修业主提供便利服务,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杜绝“搞审批”。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装修施工人员的排查、登记和测量体温工作,建立装修施工人员名册清单(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健康情况等信息),切实加强管理,增加巡查频次,对发现施工人员不佩戴口罩、室内未做好通风换气等措施的要立即责成整改。装修施工人员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施工期间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施工现场保持开启窗户保证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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