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城市环境和人文环境,推动道路安全畅行、人车和谐出行,兴平市水利局积极响应兴平市文明委关于开展“车让人.人守规.共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发起“车让人.人守规.共文明”交通实践行动。
本次实践行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践行文明出行承诺。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均签订《兴平市水利局干部职工车让人.人守规承诺书》,确保人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坚决做到谨慎、安全、文明出行。二是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出行劝导志愿者活动,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我局包抓路段莽山路口安排文明交通集中行动志愿劝导员,每天早7:00到晚7:00点在莽山路十字执勤,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发放文明交通宣传资料、倡议书,并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群众文明出行,营造“车让人 人守规 共文明”的社会氛围。三是做好文明交通宣传员。在全系统下发《【车让人.人守规.共文明】文明出行倡议书》,局系统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先行者、实践者、倡导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出行活动,自觉当好文明交通宣传员。及时发现、宣传文明交通典型,传播文明正能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氛围。
一言一行彰显文明,一举一动弘扬文明。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个文明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做"车让人"的先行者,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