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工信发〔2019〕312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新兴纺织工业园:
现将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的通知》陕工信发﹝2019﹞262号文件转发你们,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加强对申报项目和资料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严禁弄虚作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部分行业领域申报条件见附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项目须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且为已开工在建项目,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投资完成20%以上,2019年12月以后竣工,纳入统计部门统计。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技术、工艺水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项目备案、土地、环评、规划等审批手续齐全。
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已承担过省市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的单位,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部分行业领域申报资料见附件)
1.项目简介,字数在1000字以内。
2.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表、项目绩效目标表、带动脱贫人员信息汇总表。
3.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期限及地点,实施进度计划,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风险分析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产学研用情况,项目实施突破的关键技术和对行业的带动影响作用,项目投资完成及形象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绩效目标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4.附件资料。
(1)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项目规划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项目投资完成20%以上,并纳入投资统计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4)申请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银行入账单等相关手续复印件。
(6)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8)涉及贫困地区的项目,还应提供带动脱贫人员信息汇总表,并由县级工信和扶贫(脱贫)部门加盖公章。
二、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汇总推荐上报。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一式2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资金申请报告6本(按照项目申报方向和领域分类打包,报市工信局5本,市财政局1本)。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内容完整、项目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资金申请报告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类项目-XX市-XX企业-XX项目”。
3.项目类别划分为:新产业培育项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科技创新项目三大类。每个申请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4.项目申报须在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地址是http://xmk.sf.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填报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网上没有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5.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认真核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审批手续、绩效目标及其他资料,确保项目真实和正常实施,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29-32086658 029-32086659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9-33213059
邮 箱:xygxwgh@163.com
2、征集指南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咸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