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改厅[2013]2183号
各司、局、室;各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文件的要求,在向多个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委进行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我们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