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以及《江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江经信技术〔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申报、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和资金预核、各市(区)初审和现场核查、市直部门联合审核等程序,确定江门市2019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拟安排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8月9日至8月15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9日
(联系人:越超,联系电话:0750-32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