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1月9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类纠纷审判情况,并发布《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简称《白皮书》)。封面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保险类纠纷案件677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7.75%,标的总额达11.73多亿元,涉及保险公司共计41家。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李艳红在会上介绍,针对保险案件当事人多为上班族无法在工作时间参加诉讼的特点,创建“午夜间法庭”机制,出台《北京金融法院“午夜间法庭”工作规范》,明确午夜间法庭适用范围和运行规则,确保“午夜间法庭”机制运行有序,服务群众有力。
“在立案大厅开通线下立案绿色通道,切实关注‘老幼病残孕军’的特殊诉讼需求;开通12368金融服务专线,对于行业需求、困难群体诉讼需求第一时间接听、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李艳红说。
在保险案件审判中,《白皮书》梳理了行业治理及保险企业运行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保险企业的合规经营予以提示。其中明确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规范化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个别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资金来源、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联关系以及汽车购买人经济实力缺乏必要的审查,犯罪分子极易利用上述漏洞套取保险资金,形成诈骗。
个别保险公司存在违反监管要求,从事异地承保汽车消费贷款保险,甚至将相关业务拓展至全国各地,导致风险外溢;在格式合同条款告知说明义务方面,个别保险公司未能就责任条款有效履行告知说明义务,导致对上述条款的效力产生争议;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涉及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销售商、资金周转中间商以及众多自然人,群体性强、影响面广、涉及链条长,个别保险公司在防范化解信访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缺乏责任感和主动性。
李艳红还指出,目前保证保险中“高利放贷”现象应引起注意。部分银行在发放信用贷款时,实行“捆绑销售”,要求贷款人在关联保险公司处投保相应的保证保险,贷款利息、保费以及保险违约金等叠加收费,有的合计利率超过合理范围,存在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保证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不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保险公司通过保证保险介入P2P贷款平台相关业务,增厚经营业绩的同时也扩大了自身经营风险。
此外,涉嫌车险诈骗案件成为审理难点,在保险案件审判中,部分民事案件中存在车险诈骗,对该类情况往往存在查明犯罪情节困难,认定犯罪事实困难,刑事犯罪定性困难,在民事证明标准与刑事犯罪认定标准之间,侦查机关与民事审判尚需建立协同机制,有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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