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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消息,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公平、稳健、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了《资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0月15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参保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本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无本行政区域户籍的在校学生和幼儿。
(三)持有本行政区域居住证、暂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参保人员只选择一个档次参保。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在本市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度参(续)保登记缴费。当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次年参(续)保登记缴费集中办理期(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续保、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除外)。
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分设高档次和低档次,参保居民自愿选择档次参保,两个档次间可按相应条件进行转换。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按相应条件转换的,由高档次向低档次转移,直接享受低档次相关待遇;由低档次向高档次转移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内享受低档次相关待遇,6个月后享受高档次相关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单次住院结算支付,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扣除个人首付费用和起付线后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住院合格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线
1、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本地100元、异地30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中心卫生院)本地200元、异地400元,二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400元、异地600元,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600元、异地800元,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800元、异地100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1000元、异地1200元。
2、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次递减50元。
3、经降低或递减后每次住院起付线不低于100元。
4、第一类特殊疾病和艾滋病患者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只计算年度第一次起付线。
5、参保人员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在24小时内完成转院的,视为连续住院,转入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额负担差额部分;转入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再设置住院起付线。
支付比例
1、高档次: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本地85%,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中心卫生院)本地80%,二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70%,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65%,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60%,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55%。
2、低档次: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本地80%,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中心卫生院)本地75%,二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65%,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60%,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本地55%,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本地50%。
3、第一类特殊疾病患者在相应档次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
4、住院合格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超过100%。
5、办理完善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单病种和住院(含视同住院)费用,按本地待遇和相关规定结算支付。
6、办理完善异地转诊转院、急诊急救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单病种和住院(含视同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按照异地标准执行,支付比例各级别医疗机构均为:高档次45%、低档次40%。
7、未办理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时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单病种和住院(含视同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1200元,支付比例各级别医疗机构均为:高档次35%、低档次30%。
注意!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除急诊急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6.其他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来源:资阳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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